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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警察打交道是很麻烦的事情,特别是秋桂这个没証件的。不过由于是在饭店里面,其实我是有权拒绝警察进入房里临检,加上我们并非重大罪嫌通辑犯,他们想进也进不来。
不过为免被扣上防害公务的罪名,我们还是只能乖乖配合身份核查。对于躺平的秋桂,的确是很棘手的问题,但小青在的话,随手一个鬼打牆就搞定一切。
在回台中期间,我一直想着要不要改天给秋桂配一条狗用的项圈,再顺便种个什么晶片。万一碰上临检,就直接请狐仙大人变回原形再汪汪二声,搞定。就怕她本人会拒绝,不过···
秋桂露着无知的表情,拿着项圈问我道“忆君弟弟,这个绑在脖子上真的叫流行吗?”
我崇拜的脸色全写在脸上,良心全埋在脚底,谄媚的说“当然阿!秋桂姐,你看电视里面的歌手全是这么绑的!”
秋桂着看电视里歌手载歌载舞的,朝我点头乐呵呵的笑了一下,高高兴兴绑好,马上衝到镜子前又照又看的。
我暗暗做了个擦汗的动作,为了取信秋桂,我整整看了半天的快转音乐cd,好不容易才录製这一段歌手绑项圈的。
小青斜着眼对我悄悄的说“恶劣!欺骗无知少女,总有一天你会下地狱的!!”
我耸耸肩表示不以为意,回答她“骗的是个女狐,顶多被说是欺负小动物呗。”
小青翻了翻白眼,转头过去玩她的平板,还边自言自语“看来我得小心这个心机鬼,哪天把我们全卖了都不知道!”
我看着窗外,语重心长的说“放心,你们是我的家人,我不会卖你们的,何况根本不值钱!”
碰.碰.碰.碰.碰!
“喂,家暴专线吗?被狐仙跟厉鬼打你们受理不?”
本来我是想把秋桂也带回家的,但这难度太大了。衍生的问题也太多,所以我决定搬到以前的旧家,一栋小小的透天平房。
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有隻小青厉鬼就己经问题够多的了,现在还要带隻狐仙住进家里,那是相当不可思议的!我完全没办法想像我妈会吓成什么样子。再加上家里是有拜神明祖先的,重要的是神明的忍耐是有限度的!它们虽然没办法指着你的鼻子骂你,但它们可以放弃家里的神像,撤除对家里的守护。
旧家和公寓距离其实也不太远,五分钟路程就到了。所以搬家的过程只用了一天不到,幸好除了小青平时爱看的书籍比较重以外,我和秋桂的行李非常简单,包一包以后,白烂基自然会风尘僕僕的帮我搬来。对我爸妈再三保証我不会玩人鬼兽之类的杂交游戏后,我和小青以及秋桂,正式在这里住下,过着一人一鬼一狐仙的同居生活。
我叫了二大片的pizza当晚餐,以前小青吃过的食物,大部份都被我拿去给游民吃,毕竟风味减少的食品谁也不爱。但我没想到秋桂食量超大!吃完我给她淮备的半片份量后,连同小青吃一半的那一大片统统吃的乾乾淨淨,我和小青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优雅的用餐。也没见她伸舌头舔,整个盘子乾淨无比,恐怖的是还吃的蛮快!
先介绍一下这位伙伴吧。